白内障复明·光明扶贫行动项目
帮助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好想能看清这个世界原来可以看清你的脸,看清你们的笑容,也是一种福气。

他们与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无法像我们一样看清这个世界。孩子不能进课堂读书学习,青壮年无法劳动,老人无法颐养天年。家庭贫困不堪致使大批白内障人得不到复明,很多老年人甚至大半辈子没有见过眼前的世界。47%的盲人是因为患白内障而失去光明,那些贫困群体因承担不起治疗费用而无奈地放弃治疗。眼前的世界正在慢慢模糊,消失的世界与时间在竞赛。

在中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人,他们身上有着挥之不去的忧郁,如同眼前永远笼罩着挥之不去的阴霾。大多数白内障患者通过及时的治疗,即可达到标准视力1.0以上!贫困户个人最多需自负1500元的治疗费用即可痊愈,却因为贫穷与世界相隔绝。

根据国家卫生卫计委、国家扶贫办的要求,为推进“光明扶贫行动”,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开展扶贫帮扶,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救治个人自负部分进行兜底解决。

各地充分调动村医、计生专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有计划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定点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就医开通绿色通道。

  • 定点医院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有利于基层眼科服务网络建设和眼健康事业长远发展原则确定定点救治医院。

    为方便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可以充分发挥具备条件的社会办眼科专科医院的作用。定点医院除设置眼科外,还应当设置麻醉科,并具有一定医疗应急抢救能力。定点医院的眼科应当县级医院,完全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将地市级三级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应当属于医保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开展白内障质量控制,按照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治疗行为。各地要制订完善白内障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

  • 数据管理

    定点医院要及时填报贫困白内障患者诊疗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要及时掌握救治动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于每月底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报送救治信息。具体的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风险控制

    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医疗救治情况纳入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专项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各级卫生计生、扶贫部门上报救治救助信息,数据定期统计分析,每月底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上报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情况数据信息。

    资金监管

    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聘请第三方机构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患者信息、手术耗材、救治时间、已有政策报销情况等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背救治补助协议相关规定的,将不予报销。

    对违规使用、挤占挪用救治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处理。

  • 救助对象:所有贫困白内障患者(含已脱贫贫困户患者)均为救助对象。农村非贫困人口可参加救治,享受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但个人自负部分不享受工程资金补助。

    定点医院严格落实控费措施,救治总费用个人自负部分控制在1500元/单眼以内,超出部分原则上由定点医院自行承担。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所需路费、食宿费用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安排解决。

    贫困白内障患者救治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现有政策报销之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由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开展扶贫帮扶兜底解决,实现免费救治。

    管理机制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救治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有关部门和单位均有公开公示费用情况的义务。资助者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监督救治情况和费用开支情况。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实施方案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即按方案实施